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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1-02 12:19    点击次数:96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邮政编码239000;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邮政编码239000。  五、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教务处、纪委办、发规处、财务处、后勤处、安保处、相关二级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对口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命题、考试、阅卷、录取等全面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  六、招生专业  本次招生专业为5个,共320个招生计划,详情见下表。七、报名(一)招生对象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三年制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二)报名办法1.志愿填报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报考对口招生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2.学籍材料提交5月17日-20日,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学校为报考我校的学生统一提供三年制中职学籍证明(附考生名单),具体要求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将证明材料(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email protected]。5月17日-20日,往届毕业生须将本人中职毕业证(内页)、学籍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并拍照上传至“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3.技能测试项目选择5月17日-20日,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选择技能测试项目。技能测试项目一旦选定,不得更改。5月17日-20日,报考学前教育、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将MP3格式的伴奏音乐上传至“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学前教育、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于6月5日到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进行伴奏音乐现场确认并签字(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未按时签字确认的默认伴奏音乐无误。“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登陆、使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注意事项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4.免试证明材料提交5月17日-20日,申请免试的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提交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升学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照片。5月17日-20日,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申请免试的考生登陆“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提交《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技能免试审批表》(见附件2)、秩序册和成绩册、身份证(正反面)、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照片。5.报名资格审核5月21日-23日,我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5月24日-25日,考生登录“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查阅报名资格审核结果。6.缴报名费5月26日-27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登陆“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缴报名费,报名费为120元/生(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因任何原因放弃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7.打印准考证6月4日-5日,考生登陆“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8.其他6月1日-2日,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登陆“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将《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体检表》(见附件3)和《滁州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拍照上传至系统内,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时间应在体检表上传前一周内。八、考试(一)面试5月28日下午对符合免技能测试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我校将于面试前2天内电话通知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生务必保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后果自负。申请免试的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不需要面试。5月29日-6月4日,我校招生信息网将公示面试结果。(二)专业考试1.考试时间、地点各科目考试时间、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相关信息为准。2.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1)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2)专业考试①学前教育专业专业考试满分为450分,其中专业理论课考试满分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50分(语言类50分,音乐类70分,舞蹈类60分,美术类70分)。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专业考试满分为450分,其中专业理论课考试满分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50分。③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满分为450分,其中唱念能力测试60分、听辨测试50分、基本功测试50分、基本技能测试90分、综合能力测试200分。④体育教育专业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包括专项素质和专项技能2个部分,每个部分的分值具体见我校2020年专业技能测试大纲(附件5)。3.考试大纲各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内容参考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写的《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2020年版)》,各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具体见我校2020年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见附件5),主要内容如下:4.成绩公布6月11日,考生登录“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各科考试成绩。5.查分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由考生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并于6月12日18时前将查分申请表、身份证照片打包(压缩包按照“考生号+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我校招生办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6月13日,我校对申请查分考生试卷进行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查卷结果如有误则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九、录取(一)单科资格线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80分;报考音乐学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招生考试合格线。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专业理论课成绩不低于120分。3.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150分;音乐学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270分;体育教育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60分。(二)录取规则1.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录取。考生总分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语言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这两个专业的计划数之和录取总分排名靠前的考生。考生总分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录取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确定。3.音乐学专业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招生考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总分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综合能力测试、基本技能测试、唱念能力测试、基本功测试、听辨测试。各方向拟招生计划:舞蹈方向0-8人,声乐方向0-6人,器乐方向0-6人。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某一方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20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99-19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89-180%(80%);179-170%(70%);16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未录满,则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按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小数点后不计。4.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招生考试合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0.3+专业测试×4.5×0.7。考生综合成绩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各方向拟招生计划:手球方向0-20人,足球方向0-10人。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未录满,则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小数点后不计。5.如相关专业未录满,则剩余计划调入秋招计划中。(三)拟录取6月15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四)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须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2.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的国家级比赛前8名的考生(不包括少儿组别),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免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成绩计为满分(即为100分),仅限手球、足球专项。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均不包括少儿组别)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须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免试入学,仅限手球、足球专项: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前8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前6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获得者;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4.享受鼓励政策的录取人数包含在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中,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不变。十、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一)培养模式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4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5.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安徽省物价局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十一、其他须知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任何考生因弄虚作假获得报名、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我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我校举报电话:0550-308795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4.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若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十二、联系方式校园网主页:招生网主页: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招生咨询QQ号:3526449547招生咨询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滁州学院微信公众号:cnchzu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1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邮政编码:239000附件:附件1: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升学考试免试申请表.pdf附件2: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技能免试审批表.pdf附件3: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体检表.pdf附件4: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安全承诺书.pdf附件5:滁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大纲.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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